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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體來說,英文比中文講究精確的意義,所以常用字比中文多很多,這讓學英文的人(包括我)覺得很痛苦。例如關於牛的單字,中文都帶一個「牛」字,就算看到不懂的東西,如「牛鞭」(好啦,我知道你們懂牛鞭的),朝「牛」的方向去猜就可以猜個八九不離十。但英文可不是了。英文跟「牛」有關的字,沒有兩個長得一樣的。公牛叫bull(通常未閹割)或ox(已閹割),母牛叫cow,小牛叫calf,牛肉叫beef,小牛肉叫veal,牛排叫steak,牛角叫horn,牛蹄叫hoof…。為何中文會這麼友善,這麼有線索呢?根據我讀過南方朔討論中文字的某書中表示,中文的發展始自象形,一形一字,所以古早古早的中文都是「一字一義」,如「牛」「馬」「人」之類的,後來人口增多,社會複雜化,全用單字無法應付人際互動的需求,才出現了兩字、三字、甚至四字以上的「語詞」,如「牛逼」、「馬英九」、「人渣」(just kidding…)之類的說法,語意也從具像逐漸擴大到抽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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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文也有發展「混合字」(portmanteau,由不完整的兩個字混合而成),如 Frankenfood(基因改造食品;來自「科學怪人」主人翁名 Frankenstein 與 food)與 cosplaycostume + play),也有複合名詞(完整的兩個字結合,如 airmail 與 horsepower)與複合形容詞(如 hand-made 與 heart-breaking)等,當然也是為了應付複雜化的表達需求,但不如中文這麼普遍。

frankenfood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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